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五四”系列评优 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5动态浏览次数:0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五四”系列评优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指导部门:

一年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牢牢把握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提升共青团工作育人成效、参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少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意识,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全日制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三)“五四之星”(“五四创新创业之星”、“五四艺术之星”、“五四百炼之星”、“五四自强之星”、“五四团学干部之星”)

(四)“五四年度人物”

三、评选条件

1.各类别评选条件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执行,各学院按照“五四之星”5个类别的评选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尽量保证各申报类别人数相对均衡),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进行申报,不能重复类别多次申报。校团委根据申报情况进行二次评审。

2.校级学生组织相关评审工作由校团委组织实施,择优评选。

四、评选时间

各评选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组织学生进行申报,3月31日下午5:00前,将全部申报表电子档(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和汇总表(附件6),按评优类别分别建立文件夹发送至校团委指定邮箱(邮箱地址:yuanxshzzb@126.com),汇总表纸质档(盖章)于4月2日下午4点前交到校团委组织联络部余玉处,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申报表纸质材料由各评选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五、评选要求

1.各评选单位在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宁缺毋滥。在向校团委报送评优材料前必须在本学院进行不低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2.各评选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按时申报。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1311 

附件:

1.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年“五四”系列评优名额分配表

2.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之星”申报表

5.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年度人物”申报表

6.四川轻化工大学“五四”系列评优申报汇总表

附件6.docx

附件5.docx

附件4.docx

附件3.docx

附件2.docx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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