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生平时成绩量化考核办法
一、 总则
1、学生平时成绩评定是教学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了加强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理,规范学生平时成绩的评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印发《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对平时成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承担课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2、评定原则。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应该按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评定要求。学生平时成绩评定工作在学院领导下,由各系(教研室)及任课教师进行评定,任课教师是学生平时成绩评定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应在该课程第一堂课向学生公布课程总评成绩和平时成绩的比例构成,保证学生知情权。
4、平时成绩的留存。学生平时成绩记录册是平时成绩的载体,是学生平时成绩的原始证明材料,任课教师应按时提交到学院档案室留存:考查课平时成绩册在学期期末时直接交档案室保存;考试课平时成绩册与其它材料一同放入试卷袋中,学期期末时交档案室保存。
二、平时成绩的计分比例
1、考试课:专业课平时成绩占期末总评成绩的30—40%,具体比例由任课教师自行制定,但不得高于40%;公共课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考试课平时成绩不及格,取消考试资格。
2、考查课:考查课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0%。考查课平时成绩不及格,在下一学期开学时,进行补考,补考均为闭卷考试。
三、平时成绩的组成
1、学生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作业、课堂表现三种考核方式,总分100分:
(1)考勤(20%):
第一,由教师采取课堂随机点名、电子点名或课堂目检等方法,任课教师记录学生上课的出勤情况,并进行相应扣分。教师每学期考勤次数至少应达总课时数的20%。学生旷课达课时数的20%,取消考试资格。
第二,具体扣分标准:旷课扣5分/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病事假不扣分。
第三,符号设置: 1 表示第一周早退或迟到,1表示第一周旷课, 1 表示第一周病事假。
(2)课堂表现(30%)
第一,由教师自行设定基准分,在基准分的基础上根据学生课堂表现进行加减,给出最终总分,记载在平时成绩册上。
学生上课不带教材,上课接听电话、玩手机,上课高声喧哗、睡觉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可酌情减分;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发言、参加教师组织的课堂讨论等可酌情加分。
第二,课堂表现的具体评价项目和标准由教师自行掌握,但必须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让学生有章可循。
(3)作业(50%)
第一,作业分为课堂作业与课后作业两类,按照课程学时数确定批改次数:32个学时以内的课程(含32个学时),原则上每学期对每个学生作业批改不少于2次;48个学时以内的课程(含48个学时),不少于3次;48个学时以上的课程,不少于4次。
第二,作业内容和形式由任课教师自行把握,但至少应有一次课堂作业。
第三,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完成作业情况给出相应的成绩评定,并将每次作业的成绩及时反馈给学生。
第四,作业成绩采用百分制。任课教师对每次作业都采用百分制评定,最终作业分=学期作业成绩的算术平均值*50%(不保留小数点,小数点后均按+1计算)。
2、平时成绩综合分计算
平时成绩综合分采用百分制。每个学期结束时,任课教师根据各部分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学生的平时成绩综合分,填列在平时成绩册的相应位置。
四、平时成绩登记方式
平时成绩登记册上按照如下记载:
序号 | 姓名 | 考勤记录 20分 | 考勤20 | 作业 50 | 作业50 | 课堂 表现 30分 | 平时总分 | 期末考试 | 备注 | |||||||
1 | 张三 | 1 |
|
| 13 | 78 | 84 | 83 | 77 | 41 | 26 | 78 | 79 |
五、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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