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451
专业学位领域(代码):045102
一、专业概况
我校思政专业创建于1985年,在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历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现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三个地厅级学术研究平台,依托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凝练学科思政特色,形成了以地方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比较思想政治教育为特色的学科思政教育体系。我校学科教学(思政)围绕当代教育思潮、紧密结合学科教学(思政)教育、研究新进展,研究相关领域的理论问题、前沿问题和热点问题,结合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方法,运用于我国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
二、培养目标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旨在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思想政治课程专任教师。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教师职业的道德情操;热爱教师教育职业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教师使命感、责任感和职业创新精神。
2.掌握现代教育理论, 掌握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方法等基本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研究方法、学科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思政)知识等。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高教育理论素养,具有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具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思政)实践能力,胜任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思想政治课程专任教师工作,能够从教育实践的经验教训中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运用恰当的方法解决问题。
4.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先进的现代教育理念和宽广的教育专业视野;创新学科教学(思政)学术研究,尊重科学研究,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端正学术态度,自觉维护学术声誉。
5.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培养方向
主要培养高素质的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任教师。
四、培养方式及学制
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根据培养目标、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式与方法,在教学中注重实践与反思,采取案例教学、模拟教学、小组合作学习等方式;注重课内与课外学习相结合,关注学生的主动学习与创新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学制:2.5年;在校学习年限:2.5-4年(含休学)。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 学期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
学 位 基 础 课 | 00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1 | 考试 | ||
00002 | 自然辨证法概论 | 16 | 1 | 2 | 考试 | 二选一 | ||
00003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6 | 1 | 2 | 考试 | |||
00005 | 英语 | 64 | 4 | 1 | 考试 | |||
11501 | 教育原理(含教师职业道德) | 32 | 2 | 1 | 考试 | |||
11502 | 课程与教学论 | 32 | 2 | 2 | 考试 | |||
11503 | 教育研究方法 | 32 | 2 | 1 | 考试 | |||
11504 | 心理发展与教育 | 32 | 2 | 1 | 考试 | |||
专 业 必 修 课 | 11801 | 学科(思政)课程与教材研究 | 32 | 2 | 2 | 考试 | ||
11802 | 学科(思政)教学设计与实施 | 32 | 2 | 2 | 考试 | |||
11803 |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 | 32 | 2 | 2 | 考试 | |||
11804 | 学科(思政)案例分析及实践操作 | 32 | 2 | 2 | 考试 | |||
11805 | 学科(思政)教育研究前沿 | 32 | 2 | 2 | 考试 | |||
专 业 选 修 课 | 21801 | 教育政策与法规 | 32 | 2 | 2 | 考查 | ||
21802 | 思政学科发展史 | 32 | 2 | 2 | 考查 | |||
21803 | 网络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 | 32 | 2 | 2 | 考查 | |||
21510 | 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 32 | 2 | 2 | 考查 | |||
21511 | 课程管理 | 32 | 2 | 2 | 考查 | |||
21512 | 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 | 32 | 2 | 2 | 考查 | |||
实 践 教 学 | 00000 | 论文写作指导 | 16 | 1 | 1 | 考查 | ||
11806 | 校内实训 | 32 | 2 | 3 | 实训报告 | |||
11807 | 教育见习 | 1 | 3 | 见习报告 | ||||
11808 | 教育实习 | 3 | 4 | 实习报告 | ||||
11809 | 教育研习 | 1 | 4 | 研习报告 | ||||
11810 | 参加学术活动 | - | 1-6 | 考查 | ||||
备 注 | 1、在学期间按规定获得的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9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不低于15学分,专业必修课不低于10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6学分,实践教学不低于8学分; 2、校内实训、教育见习应在第三学期完成,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应在第二学年完成。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方式; 3、学术活动的主要形式包括听学术报告、专家讲座,参加学术会议、参加学校或省级研究生论坛报告会、研讨等。须参加学术活动5次以上,其中本人主讲报告至少1次。 |
六、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一般在第三学期末完成。检查内容包括课程学习学分与成绩、思想表现、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和开题报告等。
2.中期检查前必须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3.硕士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未达到相关规定和要求,实行中期分流。
论文开题通过后,硕士生应充分吸纳导师组建议开展论文写作工作。硕士生应按照论文研究计划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在进入中期审查之前完成不少于2次的学位论文进展报告。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初(根据具体情况可调整)通过中期审查。中期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七、专业实践
1.实践教学目标:通过教育教学实践,培养学生的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能够独立从事教学、教学研究等工作。
2.实践时间安排:实践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时长为一学年。
3.实践教学条件:联合培养基地不少于3个,每个基地每年可接收开展实践活动的学生人数不少于5人;微格教室不少于5间及充足的专用案例讨论室;实习实训基地至少有3个。
4.实践教学反馈:以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思想政治课程开发、专业建设、教学设计的实践与应用以及教师职业道德等为主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交研究报告和实践案例各一份,每份报告不少于4千字。
八、学位论文
1.选题要求
论文选题应与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相一致,来源于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
2.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要求
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或教育教学管理案例分析报告等。论文须全面符合学术规范,应做到研究问题明确、研究内容充实,体例结构规范,方法科学、合理,观点明确,阐述准确、清晰,格式符合文体要求;应广泛并有针对性地吸收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参考文献充足、适当;论文或报告正文部分字数不少于2万字;应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认真撰写专业学位论文。
3.学位论文水平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符合所攻读教育硕士学位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要求;须达到选题、形式等方面的要求;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了确保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水平,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在论文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指导小组应由指导教师与合作指导教师共同组成,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进行全程指导和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应建立严格的学位论文评审制度,应按不低于当年申请论文答辩研究生总数的80%校外三盲评审。学位论文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基础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1.以四川轻化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科研成果1项(论文、专利、译著等)或获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1项
2.提交已通过所在学院审核的且成绩在“良”以上的实践调研报告和实践案例各1份。
由本人申请,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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