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我讲国家宪法日”宣讲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07动态浏览次数:72

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我讲国家宪法日”宣讲活动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研社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同学们宪法意识,面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大一新生展开了以“我讲国家宪法日'”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分别由马克思主义学院18级新生代表和16级学生代表主讲,与大家分享宪法知识。此外,马克思主义学院学工办主任冯建老师和辅导员朱燕老师参会指导,在此宣讲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使大家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宣传宪法。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讲活动,有助于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人民权利,同时使宪法实施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关注与支持。当宪法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信仰时我们就能不断夯实法治中国基础,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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