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试卷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8动态浏览次数:385

马克思主义学院试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工作,强化和规范考试的命题、试卷的制作、评阅、分析与保管,全面提升考试综合管理水平,培养和营造优良的教风、学风,为不断推进适合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卷的命题要求

1、考试命题工作由任课教研室组织。课程考试的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试题应有较大覆盖面,力求题意准确,难易适当,语言文字规范,并同时制定出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

2、试卷应拟制AB两套。两份试卷在内容、结构、题型上应基本一致,每套试题满分应为100分。两套试卷中内容相同的题目不得超过15%,两年之内同一门课程的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同一份试题中不得出现有重复的内容。近三年同一课程的试题原则上不得重题。

3、试题难易程度应当适中,题型应多样化,题量适当。试题表述必须清晰、准确,不存歧义,便于学生理解。

4、考试命题工作一般应在考试前三周完成。对于课时相同、大纲相同、教材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应使用同一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如果出现同一门课程在不同时间及不同校区考试,则需提交A1,A2卷和B卷。所有考查课需提供补考试卷、补考试卷参考答案、补考试卷试做卷(要按阅卷规范进行批阅)及其题目审批表。

5、考试命题按120分钟确定题量,试题总分值为100分。命题范围应覆盖本课程讲授的全部内容。试题应以考核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注重综合能力的考查。三基型、综合应用型、提高扩展型按7:2:1的比例掌握。各个试题要相对独立,不能互给提示。每道题后面都应标有相应的分值。

6、标准(参考)答案或评分要点规范、齐全。客观性试题答案准确无误,且答题标准“唯一”;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并标明各关键采分点的分值。不得以“略”或“答案见××”等模糊字眼替代。评分标准合理,便于掌握。

二、试卷制作具体要求

1、所有试卷的格式按照学校的试卷规范制作,并采用A4纸单面打印打印制作样卷(AB卷各1)。要求图表准确,无漏页和漏项。

2、试卷上必须标明试卷总分、每一大题和每一小题的分值;

4、试卷的总分、大题分和小题分必须保持分值上无误,即每小题的加分与大题的总分一致,而大题的加分与试卷总分一致。

4、填空题中的被填空项用“____”表示,不能用“(   )”或其他方式表示。

5、选择题中的答案写在“(   )”里,备选答案的序号必须用大写英文字母ABCD......表示。

6、试卷中的文字、插图应工整、清楚、准确,印刷规范。

7、试卷的页脚需注明页码。  

8、考试时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答题纸和草稿纸。

三、试卷的审批与保密

1、命题教师在完成AB两套试卷的组卷后,形成样卷,附上评分标准、参考答案和试做卷,交教研室进行审核;教研室审核通过后由教研室主任在试题审批表“教研室主任(签名)”一栏签名,交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查合格后在“院长(签名)”一栏签名,然后由学术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印卷手续。

2、如命题教师为教研室负责人或学院主管领导的,其试卷的审批程序参照前项办法执行,“教研室主任签名”和“院长签名”一栏应由其他教研室主任和院领导签名。

3、教研室主任和学院领导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作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进行组卷。

4、接触试卷的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

四、阅卷标示及其规范要求

1、评阅试卷及试卷上签名一律要用红色笔,不能用其他颜色的笔评阅或签名。

2如果整本试卷为同一人评阅,试卷总分处一律要签署阅卷者全名,每道大题得分处不用签阅卷者的姓;如果为流水线阅卷,试卷总分处一律要签署统分者全名,每一大题的得分处签阅卷者全名。

3、客观题中,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是非题答题错误的用符号“×”表示,并在每小题扣分点处扣除相应分数(如有专门的答题纸,则选择题、填空题只需在答题处右侧表明总负分),每道大题的得分处写正分(不写“﹢”号);

4、对于简答题、论述题等主观题的批阅,需按照参考答案要点评阅。批阅试卷时,每道大题的得分处写正分,每一小题的答案若全部正确则打全“√”,若答案有错误或不完整,则在错误处或不完整处做出标记,最后在该小题的右侧标明该小题的总负分值。

5、 试卷卷面总成绩要与各道大题得分之和一致,各大题得分与每道小题得分相吻合,做到大题合分和试卷总分准确无误。每大题的总得分必须同时填入试卷表头的相应得分栏。

6、试卷评阅中尽量不要有更改现象,如确需更改,需要有更改人的签字,如果对大面积分数更改,则要附文字说明。

7、对异常试卷要报告学院教学办。

8、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并将学生试卷以行政班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放入试卷袋中

9、试卷袋封面要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对考试时间、考试教室、考试班级、监考教师等所有信息填写完整。

五、考后成绩分析要求

1、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应对所任课程学生课程考核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填写《四川理工学院考试课程成绩分析表》经教研室主任和主管院长签字后,与试卷一起交学院(系)、部存档备查。考查课也须制作《四川理工学院考试课程成绩分析表》。

2、《考试试卷分析表》,公共课由任课老师负责提供相关数据,教研室按课程进行分析,制作统一的《考试试卷分析表》;专业课由任课教师分析、制作《考试试卷分析表》。

六、教学资料归档要求

 1、考查课程需提交平时成绩登记册、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三份,交教学秘书;实践项目按照相应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交教研室。

2、考试课程试卷袋上贴封面(见“期末教学资料归档模板”)。

3、公共课试卷袋内需提交平时成绩登记册、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试卷、课程成绩分析表(由任课教师按教学班分析)、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由教研室统一分析制作,任课教师装袋)、空白试卷和参考答案(平时成绩登记册、学生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应该具有相同的排序)。

4、专业课试卷袋内需提交平时成绩登记册、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试卷、课程成绩分析表(由任课教师按教学班分析)、课程试卷成绩分析表(由任课教师分析)、空白试卷和参考答案(平时成绩登记册、学生成绩登记表和试卷应该具有相同的排序)。

5、试卷袋内放置顺序:

1)公共课程:①学生平时成绩册,②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③课程成绩分析表,④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⑤空白试卷,⑥参考答案,考试试卷。

2)专业课程:①学生平时成绩册,②学生考核成绩登记表,③课程成绩分析表,④课程考试试卷分析表,⑤空白试卷,⑥参考答案,⑦考试试卷。

6每个科目阅卷完成后汇总材料统一交教研室,由同课程(专业)老师互查,教研室主任审核(互查老师和教研室主任不能为同一人),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试卷归档交叉检查记录表》。任课教师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并经学院组织人员初查通过后,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学秘书存档。

7、任课教师在期末提交教学资料时还需提交听课记录表(2分),答疑记录表(一门课程一份),交教学秘书存档。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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