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活动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18动态浏览次数:301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活动

管理办法

 

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研教改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业务水平。为保证教研室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总结理论和实践教学工作经验,探讨高职教育教学理论,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研活动制度 

1、日常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教学大纲的贯彻落实措施,研究学期教学任务并制定实施计划,分析教学重点、难点,研讨教学内容、教学规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探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方向、措施和方法,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方法和措施,进行集体备课,开展评课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以及其他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益的研讨活动。   

2、日常教研活动以本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学期开始,教研室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包括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等),要求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得少于5;每学期结束,教研室主任对教研室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以书面形式总结教研室的工作。学院对教研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审核教研计划,检查教研情况,指导总结教研经验。   

3、教研室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本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严格考勤制度。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需提前经本教研室主任批准,无故缺席教研室组织活动的,按学院的相关制度处理。   

4、教研室主任应承担本学科教研室教研活动的组织、管理责任,定期检查本学科教研室教师的备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为提高教研活动质量,本学科教研室要在每次活动之前对活动内容和形式做好安排和准备。每学期,本学科教研室可选择12个专题进行重点研究,以期取得较高水平的教研成果。   

6、日常教研活动要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本学科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定专人作好纪录,对教研活动过程认真记载,以便积累教研工作经验和教研成果。记录须包括以下基本内容:时间、地点、活动内容、主持人、参加人员及教研活动内容记录。 

7、每学期末本学科教研室要将日常教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日常教研活动记录由教研室保存并存档。   

8、集体备课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日常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教研室应根据课程的特点,以及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集思广益,研究和探讨教学大纲实施、教材配套选用、教学方法和手段使用、相关课程之间的技术衔接等问题。   

9、高职称教师在集体备课中,有义务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在教学大纲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在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课程知识点等方面给青年教师以必要的指导。   

二、教研活动要求:

 1、教研活动要做到七有: 

本学科教研室在每学期初制订教研活动计划,并认真进行教研活动的准备工作,使教研活动做到七有,即:有计划、有主题、有中心发言人、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有实效。 

2、教研活动要做到“三重”: 

一重视学习现代教学理论、新课程改革要求和专业课程大纲。 二重视研究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带有普遍性的具体的实际问题。 三重视课题的研究,每次活动都要将课题研究作为主要研究内容。

 3、教研活动要做到“三不”:不说与研究主题无关的题外话;不做与研究无关的事;不争议没有研究意义的问题。 

4、每次教研活动将活动记录交教研室存档备案。 

5、凡教研活动中确认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各位教师在教学中应尽量使用,并逐渐完善之。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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